作者:樸華環保時間: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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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南京發布《南京市“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全文如下:
南京市“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
南京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5月
為實現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建設“強富美高”新南京,“十三五”時期,南京市委、市政府按照政府推動與部門聯動相結合、源頭控制與關停整治相結合、重點突破與全面推進相結合的原則,堅決落實《國務院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江蘇省打贏藍天保衛戰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全面推進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突破性,環境空氣質量有了進一步改善,重點區域污染得到一定控制,秋冬季重污染天數明顯減少,圓滿完成了國家“大氣十條”中所設定的目標,順利完成了“國際馬拉松”、“國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動的環境保障任務。
盡管“十三五”期間南京市空氣質量改善明顯,但偏重的產業結構尚未得到根本性改變,主要污染物指標仍未全面達標,空氣質量離滿足老百姓美好生活需要還有一定差距。“十四五”時期,南京市經濟將繼續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邁進,工業化、城鎮化進入提質發展階段,大氣環境保護仍面臨攻堅克難、負重前行的壓力挑戰。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持續落實南京市綠色高質量發展要求,開展南京市“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規劃編制工作,對“十三五”期間主要工作進行系統回顧,總結成功經驗,梳理薄弱環節,并結合大氣環境形勢趨勢,合理設定“十四五”大氣環境目標,提出“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主要任務,為“十四五”期間大氣環境保護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一、“十四五”大氣環境形勢分析
(一)經濟發展形勢分析
《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指出: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深入發展,同時國際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廣泛深遠,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
《建議》同時指出“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長期向好”。當前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同我國經濟優化升級交匯融合,為長三角一體化及南京發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環境。長江經濟帶發展戰略深入實施,為南京發展注入了新動力。黨中央、國務院作出將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的重大決策,為南京發展帶來新機遇。目前,經濟全球化趨勢放緩,世界經濟增長不確定性較大,長三角一體化發展面臨更加復雜多變的國際環境。受新冠疫情影響,南京市經濟發展從趨勢上看,短期有波動,但長期趨勢向好。2020年一季度經濟發展受影響程度較大,隨著復工復產,社會經濟發展繼續呈現穩中向好的態勢。南京市新增規上工業企業活力不斷釋放,生產增長勢頭明顯。同時,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已發展上升為國家戰略,南京“十四五”期間目標增速將繼續保持相對靠前的水平。考慮南京市經濟增長已由高速增長轉為高質量發展階段,“十四五”目標增速將略低于“十三五”增速(8.3%),按照6.5%~7%估算,到2025年,南京市GDP約在20000億元左右。
(二)能源消耗形勢分析
“十三五”期間,南京市大力壓減煤炭消費量,2019年全市工業耗煤量首次降至3000萬噸以下。然而電力、鋼鐵、石化等行業構成的重化工結構和以煤炭為主的能源結構,決定了未來很長一段時期,煤炭在南京市一次能源消費中仍將占主導地位,加快推動能源消費革命,進一步提高煤炭等傳統化石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水平,將成為“十四五”時期南京市能源發展的重要任務。
結合國家和江蘇省最新能源發展導向和環保工作要求,綜合考慮南京市經濟增長需求、煤炭消費彈性、能源消費總量和強度下降要求、技術發展潛力等綜合因素,“十四五”期間南京市將通過淘汰落后產能、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進一步壓減煤炭消費量,進一步提高電煤占比,為全市能源消費總量達峰及碳排放奠定基礎。
(三)工業污染形勢分析
南京市產業結構偏重,工業污染一直是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重點,“十三五”期間,實施了多項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工程項目,主要行業已經完成了超低排放改造,工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已實現大幅削減,但總量占比仍然較大,產業結構尚未得到根本性轉變,“十四五”工業污染防治仍將是污染防治的重點領域。
目前,南京市煤炭消費高度集中在電力、鋼鐵等行業中,減煤空間進一步收緊,加上這些行業已經進行了多輪工藝裝備和污染治理設施升級、能源結構優化,工藝水平難以進一步提升,技術性減排空間不大。產業調整方面,重點的工業企業中金陵石化等行業企業轉型發展和搬遷尚未取得實質性進展,鋼鐵行業去焦化推進慢,不確定性較大,中國水泥廠與江南小野田等水泥企業關停推進艱難,燃煤電廠耗煤占工業耗煤總量的比例已超過60%,但均已實現超低排放。因此,在控制煤炭消費總量的同時,大力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推動去是降低用煤企業污染物排放的重要途徑。揮發性有機物控制方面,由于揮發性有機物涉及多個行業,且以無組織排放為主,在原輔材料替代、高效收集與治理方面還有一定的治理空間,“十四五”期間需要加強污染物深度治理,繼續提高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原輔料的使用率,提升有機廢氣收集率和處理率。
(四)機動車污染形勢分析
隨著機動車保有量的不斷增長,交通污染日漸明顯,機動車尾氣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已成為南京市大氣污染的重要來源。“十三五”期間,南京市完成了黃標車淘汰工作,并持續開展老舊車輛淘汰,取得了顯著成效。隨著老舊車輛的減少,機動車污染物減排空間逐漸減小。2020年底,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為291.35萬輛(其中汽車279.95萬輛),同比增加10.14萬輛,增速較前幾年有所放緩。考慮“十四五”期間機動車增速放緩和新能源車輛增長等因素,按每年7萬輛的增速估算,到2025年,南京市機動車保有量仍將超過320萬輛,機動車尾氣污染恐將進一步加大。
二、“十四五”大氣污染防治目標指標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江蘇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以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為契機,推進大氣環境共保聯治,共同打造綠色發展底色。以踐行“雙碳”戰略目標為引領,以改善大氣環境質量為核心,統籌運用源頭預防、過程控制、末端治理等手段,持續推動產業、能源和交通運輸結構調整優化。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VOCs精細化治理為出發點,著力推進多污染物協同減排,實施PM2.5和O3污染協同治理,加強VOCs和NOX協同管控,統籌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減排,強化區域協同治理,實現南京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持續減少、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人居環境質量水平持續提升,為建設人民滿意的現代化典范城市提供堅強支撐。
(二)基本原則
堅持源頭控制。著力調整產業結構和能源結構,大力優化交通結構,加快推進綠色生產和綠色生活方式,從源頭上減少污染物排放總量,促進經濟社會和環境保護和諧發展。
堅持協同治理。積極推進VOCs和NOx協同減排,加強PM2.5和O3的協同管控,強化污染物與溫室氣體協同治理,堅持屬地與區域協同治理,堅持科學治污、精準治污、依法治污,推動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并行。
堅持治管并重。以實現大氣污染物持久、穩定削減為根本手段,以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為導向,堅持從治理和監管兩方面落實大氣污染治理工程、落實“一企一策”方案,共同推動大氣污染物有效削減。
堅持全民共治。政府、企業、公眾各盡其責、共同發力,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負責、企業治理、社會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三)目標指標
在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基礎上,實行最嚴格的大氣污染防治措施,構建以改善環境空氣質量為導向,監管統一、執法嚴明、多方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
大氣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到2025年,污染物濃度達到省定目標,主要指標年評價值穩定達到國家二級標準,PM2.5不超過3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氣,優良天數比例達到80%以上。全市降塵量達到省定目標,主城區降塵量不高于2.8噸/平方公里?月,郊區降塵量不高于3.2噸/平方公里?月。
節能減排水平顯著提高。到2025年,煤炭消費控制完成省下達指標,進一步提高電煤占比。各項污染物減排比例完成省定目標,NOx、VOCs排放量較2017年下降幅度不低于29%、43%,工業源煙(粉)塵排放量較2020年下降幅度不低于20%。
突出環境問題有效解決。人民群眾反映突出的大氣污染問題得到妥善解決,到2025年,全市涉氣投訴總量比2020年下降15%。
三、主要任務
(一)推動產業結構調輕調優
1、推動重點產業綠色發展
嚴格執行“三線一單”。落實大氣環境管控區要求。以環境管控單元為基礎,嚴格準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大力推進重點管控單元內產業布局優化、轉型升級,不斷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加強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加強一般管控單元內生活污染和農業面源污染治理。
推動綠色產業發展。以綠色發展、綠色復蘇為導向,建立健全約束激勵并舉的綠色產業發展制度體系,推進產業基礎高級化、產業鏈現代化。加快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化服務業主導產業優化升級,推動石化、鋼鐵、汽車等支柱產業和建材、食品等傳統產業向綠色低碳方向發展,加大新基建、智能加大智能制造業等高新技術產業和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的支持力度。
推動重點企業轉型升級。推動梅鋼、南鋼加快轉型和綠色發展,推動中國水泥廠、江南小野田等水泥企業關停,進一步削減水泥產能。
實施燃煤機組淘汰置換。在不影響電網總體安全穩定運行的條件下,加快淘汰超期服役的燃煤機組,置換為更大裝機容量或更為先進的燃煤機組或燃氣機組。
淘汰環境績效水平較低產能。以水泥、化工等行業為重點,淘汰環境績效水平較低的產能,進一步降低重化工產業的總量規模和產業占比,到2025年,重化工比重降至65%。
2、深化工業大氣污染防治
推進超低排放改造。全面完成鋼鐵行業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推進實施水泥行業氮氧化物排放深度減排,排放濃度控制在50mg/m3以下。石化、化工等行業參照超低排放標準,推進企業全流程、全過程改造工作。推動揚子石化、金陵石化等企業實施“近零排放”。
加強重點企業管控。加強電力、鋼鐵、水泥、石化等重點行業企業管控,在確保污染物排放達標排放基礎上,污染物排放濃度穩定低于超低排放要求。
強化工業爐窯管理。加強全市工業爐窯管理,有行業排放標準工業爐窯,必須達標排放;無行業標準的工業爐窯,必須達到《江蘇省工業爐窯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的要求;對不達標的工業爐窯實施停產整治。
引導企業自主減排。持續完善分級管控措施,實施綠色績效評級政策,適時制定激勵政策,提升工業企業自主減排積極性,實現有規律的正向管控。
3、大力削減揮發性有機物
嚴格控制新增VOCs排放量。提高VOCs排放重點行業準入門檻,嚴格限制高VOCs排放建設項目。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實行區域內VOCs排放倍量削減替代。
大力推進源頭替代。加強對涉烯烴、芳香烴、醛類生產工段的監管力度,減少苯、甲苯、二甲苯、含鹵素有機化合物等溶劑和助劑的使用,到2025年,使用量在2020年基礎上再減少20%。
貫徹落實國家《低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涂料產品技術要求》、《船舶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車輛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工業防護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清洗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限值》、《膠粘劑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限量》、《建筑用墻面涂料中有害物質限量》等標準要求,在技術成熟的木質家具生產、車輛生產、工業防護、船舶制造以及地坪、道路交通標志、防水防火等領域全面推廣低VOCs含量涂料,技術尚未全部成熟領域開展替代試點。推廣使用水性、輻射固化替代溶劑型油墨,推廣使用水基、本體型膠粘劑替代溶劑型膠粘劑。到2022年底,木質家具、工程機械制造、汽車制造行業低VOCs含量涂料產品使用比例達到80%以上。
積極推進重點行業低VOCs替代示范項目,樹立行業先進典型,推動VOCs污染治理模式持續轉變,實現VOCs治理的“自主減排、源頭減排”。
加強無組織排放管控。嚴格執行《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GB37822-2019),加強企業全過程無組織廢氣的收集,強化VOCs物料全環節的無組織排放控制,提升綜合去除效率。有行業標準的企業,無組織排放必須達到行業標準要求。石化、化工等重點行業企業錯峰開展涉VOCs停檢修和儲罐清洗作業,加強非正常工況排放控制,規范化工裝置開停工及維檢修流程。建成重點園區LDAR智慧監管平臺,實現LDAR檢測與工藝流程圖及ERP中修復模塊的自動聯接,數據實時上傳,規范和提升企業LDAR檢測與修復能力。
逐行業開展VOCs整治工作。推動包裝印刷、家具制造、汽車制造、電子設備制造及其他工業涂裝行業涉VOCs排放主要工序設備密閉化改造。無法實施密閉的生產設備,提升VOCs廢氣收集率。安全生產前提下,實施危廢庫、污水處理池、物料儲運庫等涉VOCs場所廢氣集中收集處理。
實施高架火炬整改。按照《南京市高架火炬環境管理辦法》,對全市不符合要求的已建高架火炬進行整改。
提升廢氣治理設施效率。進一步深化涉VOCs企業末端治理設施提檔升級,不定期開展抽查監測,確保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達標運行。督促企業加強末端治理設施的運行維護。推廣高效處理技術,逐步淘汰光氧、等離子等單一低效處理技術,到2023年,改造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石化、化工、工業涂裝、包裝印刷行業綜合去除效率分別達到70%、60%、60%、60%以上。
加強重點園區和集群整治。持續深化全市工業園區的VOCs治理工作,減少園區VOCs排放總量,打造無異味園區。到2025年,園區VOCs排放總量較2020年削減20%。
加強重點企業集群區域排查,實施集中治理和統一管理,推動源頭替代和優化整合。按照節能、環保、安全、質量和產業政策,通過項目化、清單化、節點化,依法依規、綜合治理,鞏固“十三五”去產能成果。
推進工業園區和企業集群建設涉 VOCs“綠島”項目,各集群根據自身產業結構特征建設集中噴涂中心、活性炭集中處理中心、溶劑回收中心,實現同類污染物集中處理,降低企業治理成本。
深化儲油庫VOCs治理。儲油庫按規定安裝油氣在線監測系統,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儲油庫向油罐汽車、鐵路罐車、油船等運輸工具發油時,油氣處理效率和NHMC濃度必須達到國家標準的要求。開展儲罐專項治理行動,推動全市儲罐高效密封措施再升級。
開展VOCs專項行動。每年4月至6月,市場監管部門牽頭組織各區(園區)對生產涂料、膠粘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原料企業和使用涂料的家具、汽車制造、印刷包裝、機械制造等涉噴涂作業工序行業企業開展專項檢查。
組織企業對現有VOCs廢氣收集率、治理設施同步運行率和去除率開展自查,重點關注單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溫等離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噴淋吸收等工藝的治理設施,對不能達標排放的VOCs收集、治理設施進行更換或升級改造。
(二)推進能源結構調整優化
4、推動煤炭清潔化利用與總量削減
推進煤炭清潔化利用。推動燃煤清潔高效發電和綠色低碳改造,加快傳統煤化工升級改造,推進現代煤化工示范化建設,提高煤炭加工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水平。
壓減非電行業用煤。對省定減煤企業用煤量進行定期核查,對減煤任務推進嚴重滯后企業實施限產。進一步提高鋼鐵行業外購焦煤比例,加快退出南鋼、梅鋼煉焦工段。到2025年,煤炭消費控制完成省下達指標,進一步提高電煤占比,電力用煤占煤炭消費總量比重提高到75%以上。
5、推動清潔能源使用
提升清潔能源比重。加快天然氣儲、調、運基礎設施建設,推廣分布式能源與熱電聯供應用,減少直接燃燒、煉焦用煤及化工原料用煤,提高電力、天然氣等清潔能源比重,提升外購電比例。到2025年,清潔能源占能源消費總量的比重提升至20%。
發展區域式天然氣熱電聯產。有序布局天然氣熱電聯產項目,加快推進南京協鑫藍天燃機熱電聯產項目、南京浦口經濟開發區天然氣分布式能源站等項目,力爭在2022年全面建成投產。
6、加強資源能源節約
實施清潔化改造。以石化、鋼鐵、化工、建材等行業為重點,加快采用節能新技術、新產品和新設備,實施清潔生產、循環利用等方面的技術改造,促進資源節約和高效利用,降低重點行業企業能耗、物耗。到2025年,單位GDP能耗下降完成省定目標。
(三)優化調整交通運輸結構
7、推動車輛結構升級
推進老舊車輛淘汰。繼續運用獎勵補貼的方式,加快淘汰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汽油車、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的柴油車,推動完成剩余國一汽油車、國三柴油貨車的淘汰任務。適時出臺獎勵補貼的新政策,鼓勵符合國四排放標準但使用年限較長、車輛狀況較差的營運柴油貨車提前淘汰。
擴大車輛限行范圍。擴大車輛限行范圍。適時擴大高排放機動車限行區域和時段。
8、大力發展綠色交通
推動新能源車更新。聚力突破換電核心技術,加快推進換電設施建設,強化地方標準體系建設,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環衛、郵政、通勤、輕型物流配送車輛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汽車,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原則上全部使用電力新能源,機場、港口新增和更換的作業機械主要采用清潔能源或新能源。到2023年,基本完成新能源車輛替換。采取購置補貼等措施,鼓勵五小工程車、小型裝運機械、小型道路作業機械和小型乘用汽車優先使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
加快配套基礎設施建設。加強充換電、加氫等基礎設施建設,加快形成快充為主的高速公路和城鄉公共充電網絡。2025年前,全市每年新增2000個充電樁。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大對公共服務領域使用新能源汽車的政策支持力度。全市財政供養單位原則上全部使用電力新能源汽車。
提高船舶岸電使用率。研究設立船舶氮氧化物排放控制區,加快船舶受電設施建設和使用力度,大力提高港口岸電使用率。到2025年,基本完成長江和內河港口船舶岸電系統建設,南京港具備接岸電條件的船舶靠泊岸電使用率90%以上。
鼓勵居民綠色出行。制定出臺綠色出行獎勵補貼政策標準,并主動解決選擇綠色出行居民居住地車輛停車難問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逐年更換配置新能源汽車,到2025年新能源汽車使用比例應不低于80%;全面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尾氣檢測。
9、提升交通運輸效率
加強公鐵水多式聯運體系建設。構建以電氣化鐵路、清潔船舶為主的中長途客貨運,以低排放車、新能源車為主的短途客貨運體系。圍繞南京龍潭港區和堯化門鐵路物流基地兩大多式聯運樞紐,加快構建“公鐵水”多式聯運體系,推動大宗物資類運輸“公轉鐵”、“公轉水”。到2025年,鐵路和水路貨運量提升到30%。
提升道路通行效率。充分運用交通大數據,挖掘交通潛力,特別是重點管控區道路交通管理,提升道路通行效率,減少機動車怠速行駛的污染排放。
10、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
嚴格實施國家排放標準。按國標要求實施非道路移動機械及柴油機第四階段排放標準;嚴格實施船舶發動機第一階段國家排放標準,加快實施第二階段排放標準。加強對新生產銷售發動機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督檢查,嚴禁不符合標準的非道路移動機械進入運輸市場。
推動老舊機械淘汰更新。采取區域禁用、購置補貼、淘汰補貼等措施,推動老舊工程機械、農業機械和船舶淘汰,加快推進港作機械“油改電”和“油改氣”,鼓勵具備深度治理條件的船舶進行發動機升級或加裝尾氣處理裝置等措施,逐步降低船舶氮氧化物排放。鼓勵新增和更新的非道路移動機械優先選用新能源或清潔能源,鼓勵叉車等小型工程機械電動化,國一非道路移動機械退出南京市場。
持續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制度。實現非道路移動機械申報登記和標識管理全覆蓋,試點已申報非道路移動機械的跨區動態管理,推進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納入在線監管。
11、強化移動源執法監管
嚴格新生產車輛監管。打擊生產、進口、銷售不達標車輛違法行為,確保在售車輛符合南京市現行排放標準,禁止不符合標準的車輛進入銷售市場。
強化車(船)用油監管。加大非法經營和使用不合格油品專項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生產、進口、銷售、存儲和使用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行為,確保對全市所有成品油批發企業、加油站供應符合標準的汽柴油。
加強柴油貨車監管。推動全市范圍內具備安裝條件的國四國五在用重型柴油車安裝OBD遠程在線監控,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力爭2022年前實現全覆蓋。充分運用在線監控平臺對已安裝OBD的柴油貨車尾氣處理裝置使用情況、排放情況實行實時監管,確保穩定達標排放。
推動運用遙測執法。切實推進機動車遙感監測結果在機動車執法監管中的運用,每年新建一批十個左右機動車遙測或黑煙車抓拍設施,逐步推進全市科技監管網絡全覆蓋。加快建設船舶尾氣排放遙感檢測系統。
加強油品運輸工具管理。加大油罐汽車油氣回收耦合閥、鐵路罐車人孔蓋、油船油氣回收管道盲板的檢測力度,對于泄露值超過國家標準要求的的油品運輸工具限期治理。
加大聯合執法力度。完善部門間聯合執法工作機制,推動機動車聯合執法常態化。嚴厲打擊生產、銷售不符合國標的車輛及油品,嚴查高排放車輛進入限行區域等違法行為。充分運用天地車人一體化移動源環保監控網絡,推進跨區域執法。
(四)深入強化用地結構調整
12、加強工地智慧監管
擴大“智慧工地”覆蓋范圍。按照“八達標兩承諾一公示”的要求,加快推進全市“智慧工地”建設,到2025年,全市規模以上房建、市政、交通、水務、園林建設工程全部建成“智慧工地”。
完善智慧監管平臺。優化智慧工地監管平臺系統功能,提高智慧化識別準確率,加強現場問題處置與物聯網技術深度融合,逐步實現平臺信息化實時感知、智能化快速預警及時處置功能。
加大工地監管力度。充分利用智慧監管平臺智能識別和分析功能,督促工地加強管理,落實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企業和項目,嚴格執行停工整治。
推廣使用高效控塵設施。推廣使用更高效、更先進的揚塵防治裝備和措施,提升工地揚塵防控的效果。
提升工地揚塵管控措施標準。主城區全面升級使用6-8米高圍擋。核心區有條件的工地,推廣落實全封閉密閉作業。工料切割、焊接區全面落實全封閉作業,標配有粉塵、焊弧煙氣、油漆調制氣體收集凈化處理裝置。
13、提升道路保潔水平
提高道路機掃覆蓋面。增加道路機械作業覆蓋面,擴大小型機械化作業范圍,逐步覆蓋背街小巷及人行道,到2025年,全市機械化作業范圍比例提升至80%。
加大道路機掃力度。加大機械化洗掃作業力度,適時增加作業頻次。到2025年,全市主城區主次干道機掃率達到100%。郊區(園區)達到98%以上。強化道路沖洗除塵,確保道路清掃、保潔不留空檔。(建議增加道路積塵濃度指標要求,如什么樣的路段濃度不超過多少)
14、強化渣土車運輸管理
擴大渣土白天運輸范圍。逐步擴大主城區渣土車白天運輸范圍及比例,增加白天運輸渣土的工地數量。(要明確時間節點和白天運輸占比)
完善渣土車運輸管理。嚴格落實渣土車閉環管理,加大江北新區、河西片區、紫東片區等重點區域夜間渣土運輸集中整治力度,嚴格落實渣土運輸全過程監管。加強居民區、學校等噪聲敏感區域的渣土車管理。
15、加強碼頭堆場管理
加強碼頭和堆場揚塵污染控制。強化重點企業煤炭、物料等堆場及裝卸作業區域揚塵控制,加強港口裝卸揚塵控制,港口轉運和道路揚塵控制,嚴格落實封閉、硬化、噴淋、保潔和沖洗等揚塵防控措施。
強化屬地管理責任。壓實全市各板塊屬地管理責任,各區(園區)有效推動各自轄區內碼頭堆場揚塵污染防治工作。
16、嚴格區域管理考核
實施年度考核機制。設置年度降塵考核目標,對全市各板塊降塵進行考核與排名,對于不達標區(園區),嚴控夜間施工審批許可數量。
開展多種形式考核。以常態化督查、“回頭看”及問題排名通報等方式確定揚塵管控履責效果。
(五)加強社會面源污染管控
17、加強餐飲油煙污染防治
擴大油煙凈化設施安裝范圍。推動全市餐飲油煙企業安裝油煙凈化裝置,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加快老舊小區油煙集中收集治理改造。到2025年,80平米以上餐飲企業實現油煙凈化設施安裝率達100%。利用互聯網+、物聯網等技術進一步拓展全市餐飲企業在線監控系統,提高監控范圍。
加大餐飲執法力度。以群眾投訴多的餐飲企業為重點,以在線監控為輔助手段,持續開展餐飲環保執法整治行動。嚴格查處未安裝、不正常使用油煙凈化設施和排放不達標等違法違規行為,嚴查餐飲項目“無照無證”、“占道經營”及“露天燒烤”。
18、加強其他面源污染防治
嚴格秸稈禁燒監管。加強遙感、監控、無人機等高科技手段在秸稈禁燒管理中的應用,嚴格實施秸稈禁燒。以收集、利用等環節為重點,堅持因地制宜、農用優先、就地就近原則,推動農作物秸稈全量利用。建立肥料化、飼料化、燃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多途徑利用模式,到2025年,全市秸稈綜合利用率達到98%以上。
減少農業源氨排放揮發。深化農業結構調整與布局,加快農業產業化進程,大力推行測土配方施肥技術,積極探索長效緩釋氮肥施用技術和相關鼓勵扶持政策。科學動態調整畜禽養殖區域與規模,大力推廣畜禽養殖實用技術。以發展規模養殖沼氣工程、畜禽糞便處理中心、發酵床生態養殖等多種手段為抓手,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指導規模以下養殖場戶建設糞污存儲、還田設施,鼓勵在養殖密集區域建立糞污集中處理中心。養殖場戶應當切實履行糞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體責任,依法配置糞污貯存設施。力爭2025年年底,化肥施用量較2020年削減5%,畜禽糞污綜合利用率達到92%以上。
加強汽車維修、廣告印刷等行業監管。完成全市汽車維修行業、廣告印刷等行業過程密閉管理,進一步深化末端治理設施提檔升級與全過程廢氣收集治理。嚴格涂料、油墨VOCs含量限值,督促加強涂料、油墨、稀釋劑、膠黏劑等涉VOCs物料儲存和運輸環節的管理。
(六)持續提升環保能力建設
19、完善環境監測能力
完善大氣自動監測網絡。持續加強街鎮監測點位建設,進一步完善全市環境空氣質量監測網格。
加強污染源監測監控。加強惡臭污染防控,開展惡臭投訴重點企業和園區電子鼻監測預警試點。持續加強全市范圍內機動車尾氣遙感遙測網絡建設,力爭覆蓋交通干道、骨干高速公路、重要港口碼頭以及物流園區出入口。推進工程機械實時定位和排放監控裝置安裝。推動港口、碼頭等重點作業區域安裝視頻監控系統。
加強重點區域監測。對全市重點園區和產業集聚區持續開展多組分觀測,明確不同區域、不同時段的污染特征及排放濃度,實現精準溯源。加大重點區域、重點企業VOCs走航監測頻次,明確重點污染源及主要組分。
強化污染源自動監控體系建設。推進VOCs無組織排放突出的企業主要排放工序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廠界安裝自動監控設施,并與生態環境部門聯網。
20、加強大氣執法能力
推動環境執法智能化。充分利用信息化、大數據等手段提升環保監管水平。充分運用執法APP、自動監控、衛星遙感、無人機、電力數據等高效監偵手段,提高執法及時性和準確性。
提升執法裝備水平。加強配備便攜式大氣污染物快速檢測儀、VOCs泄漏檢測儀、微風風速儀、油氣回收三項檢測儀、路檢執法監測設備等執法裝備。提升執法能力和成效。
21、提升應急管控能力
加強重大活動保障。國家公祭日等重大活動期間,加強長三角區域聯動,共同做好環境空氣質量保障工作。
做好重污染應急管控。優化完善重點企業應急減排措施,對重點區域、重點領域內工業企業采取更精準、更科學的差異化應急減排措施。在重污染應急響應期間,依托應急管控預案和清單,落實各類管控措施。
加強區域聯防聯控。堅持屬地管理與區域共治相結合,加強重點區域聯防聯控。積極響應長三角區域聯防聯控要求,落實重大活動、區域污染應急管控等區域聯防工作。積極推動完善區域統一指揮、協調會商、共同行動、信息共享等聯防聯控機制。積極參與完善省內城市間協作機制,參與推進夏季聯合上風向城市開展臭氧污染聯防聯控。
22、強化科技支撐能力
強化預報與應急會商能力。探索建立PM2.5與臭氧協同控制應急指揮體系,綜合運用空氣質量、排放源清單、污染源在線監測、衛星遙感等大數據,實現環境質量與污染源的關聯分析,推動溯源追蹤與成因研判,進一步提升PM2.5和臭氧濃度預報準確率。
提升環境科研能力。聯合高校、科研機構,開展大氣污染成因與治理、臭氧控制路徑等方面的研究,為大氣污染防治措施的制定和評估提供技術支撐。力爭將大氣污染治理措施落實到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領域及重點問題上,實現大氣環境管理的科學決策和精準施策,用最小的經濟代價實現最大減排效果。
推廣節能環保新技術。大力發展環保產業,加強環保新技術的推廣應用。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搭建技術交流平臺,宣傳行業優秀案例,傳遞先進技術信息和工藝經驗,引導技術創新;促進治理企業和第三方技術服務單位的全方位合作搭建橋梁,充分發揮企業環境治理的主體作用。
構建大氣環境治理體系。積極探索推進南京市大氣環境治理體系建設,逐步構建達標管理、重污染天氣應對、固定源管理、移動源管理、VOCs管理等一系列有效管理機制,為南京市大氣精準治理提供機制保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區、各相關部門要進一步落實屬地管理和部門監管責任,強化“點位長”制度,完善大氣污染防治相關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統籌推進規劃實施。深入細化分管轄區、領域的規劃任務分工,層層落實工作責任,明確各項目標任務的責任、措施和時間節點,協調解決規劃實施過程中的各種實際問題,確保各項任務的按照時序進度高質量推進。(建議根據國務院的攻堅戰最新要求,進一步強化攻堅辦的實體化運行及在大氣攻堅中的地位作用)
(二)嚴格目標考核
建立健全以大氣污染控制指標為目標的考核評級體系,把規劃目標完成情況和空氣質量改善幅度納入年度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干部的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對規劃目標任務推進嚴重滯后的區(園區)或部門、空氣質量改善幅度嚴重偏低的區(園區)進行約談問責。
(三)落實資金保障
積極發揮財政資金的保障、支撐和引導作用,加大對大氣環境保護資金投入力度,確保大氣污染治理、綠色產業發展、環保能力建設等規劃期內重大項目或任務的順利實施。積極爭取國家、省級資金支持,建立以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環境保護投融資機制,推動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改革發展。
(四)加大宣傳力度
積極拓展環保宣傳平臺,多途徑、多渠道開展環保知識的宣傳,增強群眾對保護環境的關注,鼓勵市民參與環境空氣質量保護工作。倡導文明、節約、綠色的消費方式和生活習慣。加強信息公開,及時發布權威信息,回應社會關切,及時答疑解惑,減少負面輿情,為規劃的順利推進營造良好輿論環境。
(五)完善激勵政策
以依法依規為底線,研究出臺激勵政策,鼓勵企業主動減排,重點行業打造2到3家全流程治理示范點;秉承“獎優罰劣”的差別化管理原則,對守法意識強、管理規范、記錄良好的企業減少監管頻次,做到無事不擾;對治理進展緩慢,群眾投訴強烈的企業,加密執法頻次,依法嚴處;對主觀希望治理,但能力不足的企業重點加強幫扶指導。